销货单做了收款单以后怎么冲减金额?t+12.1标准版,业务和仓库合并模
在用友畅捷通T+财务管理软件的用友T+销售管理模块中碰到如下 问题,销货单做了收款单以后怎么冲减金额?,详细问题描述如下:t+12.1标准版,业务和仓库合并模式。客户H销售订单商品A,数量5,金额100元,生成销货单商品A,数量5,金额100元,因为其他原因,确定只收款80元,做收款单商品A,数量5,金额80元。这个时候查询客户H明细帐余额20,请问这个20元确定不要了,怎么冲减掉?
可以做一张收款单,选择单据,不录入收款金额,直接表头录入折让金额分摊即可。这个跟跨月没有关系的,步骤都是一样。
在做收款单时,比如我有月200元,跨月,不能直接做折扣200,表体必须有金额。有没有办法设置表体没有金额,直接全部折扣200元?
好的,不客气。。
谢谢!我试试!
如果80块那部分已经收款核销掉了,可以做一张收款单,选择单据,不录入收款金额,直接表头录入折让金额分摊即可。
已经跨月了,怎么处理?
如果销货单已经按100确认了应收,只是收款的时候减少应收款的话,可以在收款单的表头上录入折让金额=20*5进行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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