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转让房屋装修费怎样扣除

网站首页会计做账 正文

个人转让房屋装修费怎样扣除

admin 2020-10-04 会计做账 155 ℃

用友财务软件要在这篇免费会计实操做账的文章中给财务会计人员带来:个人转让房屋装修费怎样扣除相关的会计实操做账知识,这篇个人转让房屋装修费怎样扣除会计实操做账技巧的图文教程详细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个人转让房屋装修费怎样扣除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一定对您学习会计知识有帮助。

个人转让房屋装修费怎样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文件第五条的规定:“(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计算缴纳转让住房所得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扣除装修费用:

1.纳税人提供的装修费用凭证不是有效发票的;

2.发票上注明的付款人姓名与房屋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的姓名不一致的;

3.发票由建材市场、批发市场管理机构开具,且未附所购商品清单的。

(二)纳税人申报扣除装修费用,应当填写《房屋装修费用发票汇总表》(式样附后),在《房屋装修费用发票汇总表》上如实、完整地填写每份发票的开具人、受领人、发票字号、建材产品或服务项目、发票金额等信息。同时将有关装修发票原件提交征收人员审核。”

 

个人房屋转让如何缴纳个税

1 个人转让住房的所得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税字〔1999〕278号文件第一条规定,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2006〕108号文件规定,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 个人转让住房计征个人所得税时,计税价格如何确定?

国税发〔2006〕108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证各税种计税价格一致。

国税发〔2007〕3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工作基础较好,具备直接制定最低计税价格条件的,可直接制定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但定价时要考虑房屋的坐落地点、建筑结构、建筑年限、历史交易价格或建造价格、同类房屋先期交易价格等因素。不具备直接制定最低计税价格条件的,可参照下列一种方法确定最低计税价格:

1.当地政府公布的拆迁补偿标准、房屋交易指导价、基准地价。政府公布的上述信息未及时调整的,确定最低计税价格时应考虑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因素。

2.房地产交易资金托管金额或者房地产交易网上报价。

3.信誉良好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

各地区要加强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联系,及时获得有关信息,按照规定的管理制度,确定有关交易房屋的最低计税价格,避免在办税窗口纳税人申报纳税时即时确定计税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房屋销售价格高于各地区确定的最低计税价格的,应按纳税人申报的销售价格计算征税;纳税人申报的房屋销售价格低于各地区确定的最低计税价格的,应按最低计税价格计算征税。

3 个人转让住房时,如何确定房屋原值?

国税发〔2006〕108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房屋原值具体为:

1.商品房: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自建住房: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

3.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原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

4.已购公有住房: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

已购公有住房,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经济适用房价格按县级(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确定。

5.城镇拆迁安置住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住房〔2003〕234号)等有关规定,其原值分别为:房屋拆迁取得货币补偿后购置房屋的,为购置该房屋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除取得所调换房屋,又取得部分货币补偿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和交纳的相关税费,减去货币补偿后的余额;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取得所调换房屋,又支付部分货币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加上所支付的货币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4 个人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包括哪些?

国税发〔2006〕108号文件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指纳税人在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

5 个人转让住房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可扣除的合理费用包括哪些?

国税发〔2006〕108号文件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合理费用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1.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纳税人能提供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并且发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与转让房屋产权人一致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其转让的住房在转让前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可在以下规定比例内扣除: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纳税人原购房为装修房,即合同注明房价款中含有装修费(铺装了地板,装配了洁具、厨具等)的,不得再重复扣除装修费用。

2.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出售以按揭贷款方式购置的住房的,其向贷款银行实际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凭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3.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实际支付的手续费、公证费等,凭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国税发〔2007〕33号文件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计算缴纳转让住房所得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扣除装修费用:

1.纳税人提供的装修费用凭证不是有效发票的;

2.发票上注明的付款人姓名与房屋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的姓名不一致的;

3.发票由建材市场、批发市场管理机构开具,且未附所购商品清单的。

上述全部内容是用友软件下载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有关个人转让房屋装修费怎样扣除的会计实务操作中的免费会计分录指导,免费会计做账技巧指导,免费会计做账流程指导等,希望能够给你免费学习会计个人转让房屋装修费怎样扣除的技巧上带来帮助,如有不理解的会计知识,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征收率发票开具和适用税率发票开具的区别

·职工住房补贴能计入工资总额在税前扣除吗?

·出售固定资产增值税的是如何计提的?

·土地使用税计算方法与案例

·印花税不计提是不是一直在借方

·购进建筑物进项税怎么处理

·企业筹办期间发生的银行手续费如何记账

·会计凭证发生差错或舞弊如何进行处理

·固定资产清理销项税计税基础

·分期支付股权转让款应怎么交纳个税?

·低值易耗品摊销分录计入什么科目

·会计人员年终做账要注意什么

·劳务公司出的招待费怎么入账

·信用贷款挂哪个科目?

·购买方申请的红字信息表我方能下载吗?

·两个公司的往来账不平如何调整?

·新公司前期都会有些什么费用

·土地增值税为含税收入吗?

·汽车售后费用如何做账?

·待摊费用是否属于成本费用类科目呢?

·开票系统上的日期显示不正确怎么处理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有哪些?

·工业企业活动板房账务处理

·总部调拨货品到分公司的财务处理

·小微企业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出口退税中哪些是认证不抵扣的情况

·增值税发票开票金额怎么计算?

·新成立公司的会计第一个月要做什么?

请在这里放置你的在线分享代码
最近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