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值得注意的一些应收、预付账款清理问题

网站首页会计做账 正文

年底值得注意的一些应收、预付账款清理问题

admin 2020-10-04 会计做账 434 ℃

用友财务软件要在这篇免费会计实操做账的文章中给财务会计人员带来:年底值得注意的一些应收、预付账款清理问题相关的会计实操做账知识,这篇年底值得注意的一些应收、预付账款清理问题会计实操做账技巧的图文教程详细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年底值得注意的一些应收、预付账款清理问题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一定对您学习会计知识有帮助。

一、对长期挂账大额欠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第四条的规定:“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三)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四)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五)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六)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时,企业同时应该准备下列相关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帐务处理: 对于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记入“管理费用--坏账损失”。

  二、应收账款超过二年未收回的,可能无法收回,应尽早做处理。

  应收账款逾期超过两年以上,可能无法收回,即使起诉,法院也不予以支持。

  《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超过诉讼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所以企业在日常财务管理中,应随时对应收账款的账龄进行检查,对没有经济往来,且账龄超过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应进行账务处理,对这类应收账款应通过书面催收。让对方签字盖章确认,一定要表明是催收。只要对方重新承诺还款日,即是“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诉讼时效即可重新起算。口头催收不能让诉讼时效中断。必须白纸黑字。

  三、未收到货款时不能先开发票,小心对方赖账

  在企业之间的经济往来活动中,销售方先开具发票,购货方收到发票后再支付货款,这是非常常见的做法。但是这种做法隐藏着被赖账的风险。

  法律规定:《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如果款项未收到,应在开具发票时可由对方开具收到发票的收条,要特别注明“款项未收到”,或在发票背面写上“给付发票时款项尚未支付”并由对方签字。这样,如果对方赖账,起诉也有了保障,防止对方赖账。 

上述全部内容是用友软件下载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有关年底值得注意的一些应收、预付账款清理问题的会计实务操作中的免费会计分录指导,免费会计做账技巧指导,免费会计做账流程指导等,希望能够给你免费学习会计年底值得注意的一些应收、预付账款清理问题的技巧上带来帮助,如有不理解的会计知识,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企业利润表中营业收入根据什么填列?

·年终奖与实物福利税务如何处理?

·小规模企业如何零申报?

·款已付收到发票并抵扣会计分录

·辅助生产成本分配方法

·应收债权换入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运费如何分摊计入成本?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的研发费用一定要加计扣除吗

·如何查纳税信用等级

·中小企业免税证明如何开具

·开具加工费发票账务处理

·小规模增值税申报表b39要填吗

·小规模纳税人个人所得税为0需要申报吗?

·财务人士需知用友怎么使用项目辅助核算功能?

·退实收资本的分录怎么做?

·房地产完成项目结转成本的分录怎么处理

·在境内服务收到境外公司汇款属于境外所得吗?

·子公司和母公司工龄可以合并计算吗

·录入凭证时记账记多了怎么办

·会议费发票报销要求

请在这里放置你的在线分享代码
最近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