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用友erp要在这篇免费企业合理避税技巧中讲解有关取得无法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税如何处理合适?的税务实操内容,在这篇取得无法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税如何处理合适?中我们通过图文教程讲解了免费的合理避税知识,免费的中小企业避税方法,还为您详细描述了在税务筹划中取得无法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税如何处理合适?的相关避税技巧。
取得无法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税如何处理合适?
答:(财税[2006]186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定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因此,不论是否取得土地使用证,若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则应按税法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一条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按税法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的纳税期限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
土地使用税如何做账务处理合适?
小编认为,对于土地使用税,可以这样做账:
1、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2、支付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土地使用税的账务处理您现在会做了没有?或是更多税务方面的疑问,不清楚的,可以咨询会计学习资料的老师。
上述图文避税技巧是用友软件下载参考各大税务局网站,税法书籍为税务会计人员编辑的取得无法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税如何处理合适?的相关避税资料,希望对你免费学习税务避税技巧取得无法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税如何处理合适?的过程中有帮助,如有不理解的税务知识,欢迎您进入财税交流社群。
请在这里放置你的在线分享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