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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这句话我不太理解:税前不得扣除的工资薪金不得作为计算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税前扣除的标准基数?
回复:比如壬公司2016年发放工资薪金1500万元,其中不得扣除30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200万元。
则2016年可以税前扣除工资薪金1500-300=1200万元
可以税前扣除福利费=1200×14%=168万元
纳税调整增加所得额=(1500-1200)+(200-168)=3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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