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可以税前扣除!

网站首页合理避税 正文

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可以税前扣除!

admin 2020-10-04 合理避税 132 ℃

今天用友erp要在这篇免费企业合理避税技巧中讲解有关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可以税前扣除!的税务实操内容,在这篇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可以税前扣除!中我们通过图文教程讲解了免费的合理避税知识,免费的中小企业避税方法,还为您详细描述了在税务筹划中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可以税前扣除!的相关避税技巧。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第二十三条规定: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规定:

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根据上述规定,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损失可以税前扣除,请参考上述程序提供资料并进行税务处理.?

上述图文避税技巧是用友软件下载参考各大税务局网站,税法书籍为税务会计人员编辑的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可以税前扣除!的相关避税资料,希望对你免费学习税务避税技巧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可以税前扣除!的过程中有帮助,如有不理解的税务知识,欢迎您进入财税交流社群。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当期损益的关系?

·一般纳税人怎么做账?

·技术开发合同免征增值税吗

·土地增值税清算怎么做

·现金入股怎样做会计分录怎么编制?

·如何把投资转为借款?

·年金终值系数的倒数的意思是什么?

·独立核算分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政策吗

·公司委托收款要怎么操作?

·外地预缴附加税抵扣分录

·母子公司之间可以不签订合同直接代收代付吗?

·个人租房给公司开票要几个点

·增值税专用发票联丢失如何处理?

·进口增值税认证通过后如何做账?

·多提的盈余公积怎么减出来分录?

·收回以前投资设备如何做会计分录?

·主营业务成本做账要取得发票吗

·资产评估的重置成本法

·最新税率变更的时间

·医院装修设计费用如何账务处理?

请在这里放置你的在线分享代码
最近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