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跨区域经营涉税事项

网站首页会计做账 正文

建筑企业跨区域经营涉税事项

admin 2020-10-04 会计做账 94 ℃

用友财务软件要在这篇免费会计实操做账的文章中给财务会计人员带来:建筑企业跨区域经营涉税事项相关的会计实操做账知识,这篇建筑企业跨区域经营涉税事项会计实操做账技巧的图文教程详细解了在账务处理过程中建筑企业跨区域经营涉税事项的相关账务处理技巧,一定对您学习会计知识有帮助。

建筑企业跨区域经营涉税事项

答:(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一定要来国税局开具吗?

答:可以网上填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文),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再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改向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现我局已开发网上填报功能,只要具备网上办税条件的,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办税系统,自主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二) 在企业所在地开具《报告表》之后,需要在30天之内去经营地报验吗?

答:不需要。报验事项从依申请调整为依职权,在纳税人首次发生涉税业务时,税务机关依职权对其进行报验登记,故不用担心没有在30天内去经营地报验而出现外管证作废的事情了。另外在税总发[2017]103号文件中,取消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的固定有效期,改按跨区域经营合同执行期限作为有效期限,合同延期的,纳税人可向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限延期手续。

(三)项目结束,在经营地税务机关作了反馈之后,还要回去所在地税务机关核销吗?

答:不需要。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地税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经营地完成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后,系统自动将经营地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信息传递至纳税人注册地,并自动完成缴销。若由于网路不通等情况,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通过“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缴销”可人工对其报验信息进行缴销。 所以大家只需要在经营地完成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即可哦!

什么是跨区域涉税事项?

跨区域涉税事项,是指一个企业需要到外县(市、区)经营业务。

值得一提的是,自2017年10月30日起,试行了1个月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正式实施,按新文件规定:纳税人跨区经营前不再开具相关证明,改为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更名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取消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的固定有效期,税务机关不再按照180天设置报验管理的固定有效期,改按跨区域经营合同执行期限作为有效期限;实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信息电子化。 

上述全部内容是用友软件下载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有关建筑企业跨区域经营涉税事项的会计实务操作中的免费会计分录指导,免费会计做账技巧指导,免费会计做账流程指导等,希望能够给你免费学习会计建筑企业跨区域经营涉税事项的技巧上带来帮助,如有不理解的会计知识,欢迎您加入财税交流社群。

·未按期备案的减免税应该如何处理?

·利息税是多少?

·关联企业之间的实际利息支出如何税前扣除?

·委托关联企业研发怎样加计扣除?

·转让控股权会计处理怎么做?

·公司多久不做账会被注销?

·Excel巧操作:excel有效数字如何设置

·收取的延期支付的债务利息入什么科目?

·生产型企业进出口的会计处理?

·油费补助记什么科目

·盈利能力分析对企业的重要性

·工伤保险发票可以退回吗?

·怎么区分无形资产与固定资产核算差异?

·应交税金销项税额是不是一直有余额

·加盖发票专用章的收据可以入账吗

·支付微信收款放在哪个科目下?

·建筑服务可以差额纳税吗?

·关联企业间借款利息账务处理是怎样的?

·一般纳税人必须设立账簿吗

·增值税简易计税征收率有哪些情况?

请在这里放置你的在线分享代码
最近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