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作废应如何处理?

网站首页合理避税 正文

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作废应如何处理?

admin 2020-10-04 合理避税 85 ℃

今天用友erp要在这篇免费企业合理避税技巧中讲解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作废应如何处理?的税务实操内容,在这篇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作废应如何处理?中我们通过图文教程讲解了免费的合理避税知识,免费的中小企业避税方法,还为您详细描述了在税务筹划中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作废应如何处理?的相关避税技巧。

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作废应如何处理?

跨月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开一张红字发票冲掉它.销货方申请符合条件:

1、 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2. 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提供材料:

1)、《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一式两份),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2)、如属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提供开票有误的蓝字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已丢失,应提供《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和相关联次复印件)(对应蓝字发票未抵扣进项税额时还应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属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提供购货方出具拒收证明,注明发票开错内容以及正确内容。

4).后续操作:销货方凭税务机关出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及红字发票在发票验旧环节送税务机关查验。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及丢失的税务处理

购买方应作如下处理:

购买方填报《申请单》,但不必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必须暂以《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帐凭证。

销售方应做如下处理:

销售方凭购货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发生销货退回(含部分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的,销售方还应该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情况二: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并且开票时间已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或者,开票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但销售方已抄税的,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

购买方应作如下处理:

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信息;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不做进项税转出处理。

销售方应作如下处理:

销售方凭购货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情况三: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并且开票时间已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或者,开票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但销售方已抄税的,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购买方和销售方的处理同情况二所述。

情况四:当出现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并且开票时间已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或者,开票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但销售方已抄税的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

购买方应作如下处理:

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的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信息;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

销售方的处理同情况二所述。

情况五: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并且开票时间已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或者,开票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但销售方已抄税的,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

购买方应作如下处理:

由购买方出具写明拒收理由、具体错误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加盖购买方单位公章)。

销售方应作如下处理:

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以及上述购买方出具的书面材料;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情况六:当出现开票有误等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并且开票时间已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或者,开票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但销售方已抄税的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

购买方不需要作处理。

销售方应作如下处理:销售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具体错误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对于前述六种情况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购买方和销售方还应注意:

1、《申请单》一式两联(需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章):第一联由购买方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2、《通知单》一式三联(需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章):第一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交销售方留存,第三联由购买方留存;

3、购买方或销售方应将《申请单》按月依次装订成册,并比照专用发票保管规定管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作废应如何处理?上文小编介绍了这个的处理方式,首先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不能作废,只能冲红,重开,冲红徐亚满足市民条件上文也简单介绍了,更多相关财务方面的疑问,欢迎点击窗口咨询在线老师的答疑!

上述图文避税技巧是用友软件下载参考各大税务局网站,税法书籍为税务会计人员编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作废应如何处理?的相关避税资料,希望对你免费学习税务避税技巧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作废应如何处理?的过程中有帮助,如有不理解的税务知识,欢迎您进入财税交流社群。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免税农产品的发票能不能抵扣进项

·小企业会计怎样编好财报附注?

·个体工商户需要开对公账户吗

·公司宿舍的床算不算固定资产?

·集团内部交易抵消财务怎么做?

·软件企业用退税款购进设备能否计提折旧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是否免征增值税?

·资产重组特殊税务怎么处理?

·企业所得税季报填哪些?

·公司名下的车过户到个人需要交什么税

·银行网银服务费计入财务费用吗

·普通发票为什么要验旧?

·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做账处理?

·公司还其他企业借款怎么做凭证?

·进项发票当月不认证款项已付会计怎么处理

·契税法律制度有关内容

·个人出租仓库需要交什么税?

·公司经营困难,可以申请延期缴税吗?

·车间管理人员工资要计入什么会计科目?会计分录怎么做?

·残保入的会计科目是哪一个?

·建筑业代扣分包方税金的怎么记账?

·对公资金划转跨行异地会计分录

请在这里放置你的在线分享代码
最近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