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用友erp要在这篇免费企业合理避税技巧中讲解有关开发间接费中员工工资的税务处理的税务实操内容,在这篇开发间接费中员工工资的税务处理中我们通过图文教程讲解了免费的合理避税知识,免费的中小企业避税方法,还为您详细描述了在税务筹划中开发间接费中员工工资的税务处理的相关避税技巧。
开发间接费中员工工资的税务处理
根据国税发[2009]31号文第二十七条中规定“开发间接费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归属于特定成本对象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
那么,文件中的“工资”是否包括统筹保险?如开发公司只有一个开发项目,总经理、会计等公司管理人员的工资是否可以作为“开发间接费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规定,开发间接费中的管理人员是指企业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的人员。管理人员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已包含在应发放的工资中;企业为管理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在政府规定范围和标准内的部分,允许直接在税前扣除。
因此,对于公司管理人员,其合理的工资薪金应作为期间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不同税种的开发间接费用的口径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项目所发生的“开发间接费”,在列支与归集中一直是企业与税务部门都关注的焦点,由于不同税种“开发间接费”归集口径与扣除标准的差异,致使企业在归集上很难把握。具体有什么区别呢?今天会计学习资料就来同大家解析一下不同税种的开发间接费用的口径:
一、企业所得税中对“开发间接费”是如何界定的?
开发间接费是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归属于特定成本对象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工程管理费、周转房摊销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等。(国税发[2009]31号)
二、土地增值税中对“开发间接费”是如何界定的?
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财法字[1995]6号)
三、“开发间接费”与“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有何区别?
(一)“开发间接费用”属于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在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中列支,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可以享受20%的加计扣除;
(二)“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属于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在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中列支,土地增值税清算中不能享受20%的加计扣除
(三)“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不得超过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的5%以内计算扣除;
(四)“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五)“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开发费用按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对于项目开发公司管理人员,其合理的工资薪金应作为期间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据实扣除。上文就是会计学习资料小编关于开发间接费中员工工资的税务处理的介绍。欢迎大家登录会计学习资料了解更多。
上述图文避税技巧是用友软件下载参考各大税务局网站,税法书籍为税务会计人员编辑的开发间接费中员工工资的税务处理的相关避税资料,希望对你免费学习税务避税技巧开发间接费中员工工资的税务处理的过程中有帮助,如有不理解的税务知识,欢迎您进入财税交流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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